2013年2月26日,天津市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十項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明確支持東疆保稅港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加快建設國家金融改革創新基地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目標要求。天津海事局及時貫徹落實《十項措施》,就東疆自由貿易港區轉型、船舶登記制度創新和大霧等惡劣天氣船舶通航問題等開展了專題調研。結合調研情況,研究提出了進一步服務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九項舉措。
一是創新監管模式,全面提升口岸通關效率,助力天津港由裝卸服務型港口向現代物流服務型港口的轉變;二是深化配套改革,服務東疆自由貿易港區建設。積極籌備建立國際船舶登記中心,研究制定《天津東疆國際船舶登記實施細則》;三是籌建船員服務中心,吸引更多的海員機構和人才落戶濱海新區;四是建立便捷高效的游艇登記制度,形成輻射京津冀腹地的規模化游艇駕駛員培訓基地;五是揮海事專業優勢,開展天津港錨地功能區劃研究,加快復式航道研究和實施步伐等,全力服務港口建設和發展;六是健全機制,提高海上搜救和溢油反應能力,確保“十二五”末期具備2000噸溢油事故的綜合應急能力,達到國內領先水平;七是加快海事無人機應用研究,推動建設國家海事無人機監控基地和數據中心,提升巡航監控能力;八是加快推進融政策研究、科技研發、人才培訓、信息服務和航海保障管理等功能于一體的海事綜合性基地“東疆海事園區”建設;九是利用組建交通運輸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有利契機,進一步整合資源,提升航海保障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