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參與執法。廣州日報記者何波攝
污濁不堪的作業現場。
執法人員采樣。
執法人員采樣。
首宗啟用無人機成功辦結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宣判 經營者犯污染環境罪被判拘役
文/圖 廣州日報記者楊博 通訊員崔妙靈、侯權、李釗(除署名外)
兩家隱藏在高明西安新 莊村內的加工場,白天緊閉大門,有意停工躲避查處,卻終究沒有躲過無人機上的“天眼”攝像裝備。這宗“史上最嚴”環保法實施以來的高明首宗涉刑案件,也成 為佛山“環保法治年”里首宗啟用無人機成功辦結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昨日下午,記者最新獲悉,兩家加工場的經營者譚某財和葉某金因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 4個月和5個月拘役,并分別被處罰金8千元和1萬元。
無人機首次
參與辦刑案
昨日,記者在發布會上獲悉,該案線 索的起獲,來自于佛山市、區兩級環保部門聯合“環保警察”展開的一次全市綜合執法活動。1月25日下午,有三架四旋翼或六旋翼樣式的無人機先后升空,接近 高明西安新莊村內不足十家企業聚集的村級工業園。執法人員從無人機傳回的視頻資料發現,這兩家無牌照企業與其他企業混雜,大門緊閉,廠區里卻堆放了大量廢 舊化工桶。
執法人員找來公證機關清點稱重發現,兩加工場內的廢舊化工桶總數超過2600只,總重則超過了10噸。執發人員透露,這兩家加工 場內的廢舊化工桶高度疑似危險廢物,兩經營者則可能涉嫌環境污染犯罪。于是,高明環保部門立即啟動“一門式”綜合執法機制,由環保和公安部門幾乎同時啟動 行政與刑事調查,而從提請公安機關介入到展開調查,時間沒超過12小時。執法人員披露,次日,由高明區檢察院、公安以及環保部門等組成的聯合執法組再到現 場核查。而為了防止污染物進一步擴散,荷城街道辦聯合供水、供電部門對現場實施了臨時性生產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