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都機場內現疑似無人機 致一跑道暫停放飛

資料圖
8月2日19:30,成都雙流機場塔臺管制室接到機組報告,M滑行道附近約30米高度有一疑似無人機的物體,于是暫停了02L跑道航空器的放飛。19:35,另一機組在M滑附近報告看到該疑似無人機已向地面降下。隨后,雙流機場凈空部門巡視檢查后通報未發現疑似無人機物體。19:38,塔臺管制室恢復02L跑道放飛。期間,地面航班三個航班跑道外等待。
這并不是成都第一次發生無人機阻礙航班起降事件。5月28日傍晚,民航西南空管局塔臺,雷達發現距成都雙流國際機場東跑道十幾公里外的龍泉柏闔寺上空,有無人機在活動。因為事發在航班起降空域,東跑道被迫停航關閉達1小時20分鐘,這直接導致55個進出港航班延誤,嚴重擾亂了機場飛行秩序。
法律法規
根據《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機場凈空保護區內不得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和其他升空物體。
去年年底,民航局還出臺了《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要求無人機駕駛員必須取得適航許可,按相關規定在取得執照、合格證、等級、訓練等方面符合要求才允許飛行,否則將被罰。
也就是說,飛手要持有駛執照,無人機要有適航證書,并且需要申報飛行計劃,才不算“黑飛”。但細數下來,每年無人機“黑飛”亂象卻是有增無減。
“其實,無人機的監管難度是很大的,因為它具有臨時性及隱蔽性等特征。另外,監管主體在哪兒?民航局?還是地方部門?這些都是問題。”民航專家綦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盡管目前已出臺規定,但規定如何落地、實行,仍需具體規范。
據去年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AOPA-China)無人機管理辦公室發布的《2015中國無人機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11月,具有培訓資質的無人機駕駛員訓練機構共43家,取得駕駛員合格證的人數為1250人。而據了解,中國的無人機在2萬架以上,多數處于黑飛狀態。
“一方面,無人機應用中應該分層管理,比如說按不同重量、區域實行不同管理。另一方面,一定要有違法的判例出來,才能有警示作用。”綦琦建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