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es Morier是歐洲航空安全局新技術認證總監的首席顧問,他在規則制定領域非常有經驗,目前正致力于制定遙控飛機系統(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RPAS)的規則和政策,以及規劃通用航空路線圖。
Q:無人機(Drones)、遙控飛機系統(RPAS)、無人駕駛飛機(UAV)…哪個是正確的術語?如何準確認定“無人機”?
A:我認為正確、規范的術語應該是無人機系統(Unmanned Aircraft Systems,UAS)。這個術語取代了無人駕駛飛機(Unmanned Aircraft Vehicles,UAV),是目前最通用的術語。這個術語指出無人機系統是一個飛機和一個系統(飛機、指揮控制數據鏈路和控制站)。無人機的定義指出飛機上沒有飛行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排除搭載乘客的情況。無人機駕駛飛機(UAV)(包括遙控飛機系統(RPAS))由遙控飛行員控制飛行,但具有一定自主性。無人機(Drone)是被大眾廣泛應用的術語,等同于無人機系統(UAS)。這個名詞來自于第一架無人駕駛飛機飛行時產生的噪音。
Q:管理這種新型飛行器的必要性從何時開始出現?
A:無人機系統曾經主要用于軍事用途,但是大概2010年左右,4、6、8軸多旋翼機(multi-copter)出現了并且在民用領域發展非常迅速。成員國家不得不對其進行管理以使其能夠安全、可靠、環境友好的運行,同時還能夠關注隱私和數據保護的問題。多旋翼機的重量一般遠低于150kg,達不到進行歐盟層面管理的標準。但是情況正在改變,歐洲航空安全局正在討論新的基本法草案,將歐洲航空安全局的管理范圍擴大到除用于國家任務(例如警用、軍用、海岸警衛隊用等)外的所有無人機系統。值得一提的是這次的草案加入了一條“選擇性加入”條款,允許成員國對此類行為進行歐盟層面的管理。
Q:能否請您用較簡單的語言向我們解釋一下該草案的主要組成部分?
A:目前的“規則原型”采用了“以運營為中心”的概念。事實上一個事件發生的后果和該事件發生時所處的環境高度相關(例如發生在城市上空或在公海上)。為了鼓勵無人機系統行業的發展,規則必須基于效能和風險來制定。基于效能制定是為了不拖慢無人機系統的發展速度,基于風險制定是為了避免給無人機系統行業過重的負擔。
規則把運營分為三類:開放運營、特許運營和認證運營。
開放運營不需為其無人機系統、遙控飛行員或運營商提前申請許可。安全保障通過一系列運營限制(例如飛行高度在150米以下、起飛重量低于25千克、必須在視距內飛行等)、技術特征(地理圍欄:確保無人機在制定范圍內飛行的技術、電子識別、注冊)、遙控飛行員的技能等來實施。
特許運營需要國家航空管理局基于風險評估對無人機運營進行授權管理。只要超出了開放運營范圍的均屬特許運營的范疇。因為系統評價運行風險會造成不小的負擔,針對定義明確的運營(例如基礎設施勘察等)正發展出“標準場景”的概念:“標準場景”是一種提前進行風險評估的方法,該方法中包含在運營中降低風險的具體措施。通過“標準場景”方法,運營商可以在某些情況下聲明他的運營是在管理部門允許的范圍內的。另一個方案是運營商申請“運營商認證”,可給予他們不經過管理部門授權即開始運營或更改運營情況的特權。
最后但同樣重要的是認證運營,適用于需要復雜無人機系統來進行的復雜運營,需要進行與有人機類似的管理(型號合格證、適航證、機構許可證、機組執照等)。
Q:為什么管你們的規則叫“規則原型”?
A:我們把它叫“原型法”的原因是我們沒有發布它們的法律權限。這些規則將針對落實“以運營為中心”概念提出可行的范例。它們其實不是規定。利益攸關者需要提出對這些規定的反饋,這些“規定法”將演變成針對開放運營和特許運營的“建議修正通知書(Notice of Proposed Amendment,NPA)”,并將于2017年三月底發布。“原型”的概念還意味著這些規定將視后期的反饋進行發展和提高。
Q:您認為與無人機相關的主要風險是什么?
A:有兩個主要風險目前需要解決:傷及地面人員和與有人機發生碰撞。降低第一個風險可通過修訂與人員的安全距離以及在開放運營管理的子條目中增加傷害等級標準來實現。降低碰撞風險可通過地理圍欄以及成員國通過設立禁飛區和限制區來實現。歐洲航空安全局設立了兩個工作組:一個針對地理圍欄,另一個針對與有人機的碰撞。這兩個工作組的報告均可在官網上找到。第一個工作組的報告提出了強化地理圍欄概念的建議。第二個工作組的報告將用于為更好地理解互相影響的機理所開展的研究。將來,無人機空管系統的發展也將加強這方面的研究。
Q:您也負責軍用無人機的管理嗎?
A:如前所述,歐洲航空安全局不負責“國家任務”的管理。但是,很多無人機系統有雙重任務。因此,歐洲航空安全局正與軍方發展合作關系,以開展協同工作,避免工作重疊。具體的合作案例包括我們與歐洲防務局就風險評估方法的信息交換等方面開展的工作。歐洲航空安全局希望與軍方同僚繼續深入開展合作。
Q:這些管理規則什么時候能開始采用?
A:如前所示,無人機管理規則首先要經過歐洲議會的批準,具體的時間應該在2017年,因此我們的規則可能在2018年正式采用。